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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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特殊资产研究院在建设初期落地在广东财经大学,与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合署运作。后期待条件成熟,可以研究采取实体学院、民办非企业等多种形式推进运营。

研究院采用院长负责制,由共建方协商一致任命联席院长,负责研究院日常运作。院长可以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聘任副院长,协助日常工作开展。

研究院可以根据发展需要,由院长、副院长组成院务委员会,并经过院务委员会同意可设置办公室、研究中心等相关内设机构。

成立研究院“共建咨询专家组”,由三方主要领导任组长,三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和主要机构负责人以及特殊资产管理领域知名专家为成员,负责咨询指导、统筹协调双方合作重大事宜。广东财经大学以金融学院相关学科专业为主体,整合校内外相关优质资源,推进大湾区特殊资产研究院建设发展。

三方各自指定其具体部门负责落实共建研究院的具体对接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共建项目落地见效,实现共赢。

市委金融办积极推动将大湾区特殊资产研究院纳入省市重点智库建设,根据广州金融业扶持相关政策为研究院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规定委托专项研究课题。广州交易集团根据专业特点加强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建设等方面指导,提供相关专业实习岗位,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为研究院建设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广东财经大学按照常规办学要求提供足额经费保障。

近期重点工作(2024年7月-12月)

在广州金交会完成授牌的基础上,大湾区特殊资产研究院近期重点工作如下:

一是推动三方共建协议落实,由广州市委金融办、广州交易集团与广东财经大学进一步商定协议落地细节内容,为大湾区特殊资产研究院提供有力的顶层支持。

二是构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填补国内特殊资产管理学历教育空白。在本科生层次开展特殊资产管理“金融学+法学”联合培养,力争与2024年9月底完成报名学生遴选、培养方案优化;在硕士生层次依托金融专业硕士项目建立特殊资产管理班,力争与2024年9月底完成方向班组建;在博士生层次设置金融学博士点特殊资产管理研究方向,在博士后层次招收特殊资产管理方向博士后,以上力争于2025年实现招生招收。

三是打造特殊资产管理培训体系。聚集一批知名学者和业界专家,采用客座教授、特聘讲师、特约顾问等形式加强与研究院的联系;聚焦特殊资产管理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强化金融、法律、会计、税务与资产评估的交叉结合,强化理论和实践的有机融合;在市委金融办和广州交易集团支持下,力争2024年面向全市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常态化系列化特殊资产管理培训。

四是强化特殊资产领域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加强特殊资产决策咨询建设,组织团队开展特殊资产相关决策咨询报告撰写,建立以季度为频次的固定化特殊资产决策专报,报送市委金融办等相关政府部门,力争每季度完成2-3份专报。加大特殊资产案例开发,发布一批特殊资产示范性案例,并依托研究院筹办全国特殊资产管理创新案例大赛。